2026年7月31日,国务院公布第841号令《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》,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,全文19条。这是《出境入境管理法》2013年施行以来,国务院层面最重要的配套行政法规。一句话概括它的分量:国家把”谁可以出境、谁会被限制出境、出境手续由谁来办”,第一次用一部行政法规完整写清楚。对绝大多数人,新规不改变任何正常出境安排;但限制出境的法定情形、被限制后的程序权利、中介服务规则三件事同时落定,任何涉及家庭出境安排和身份规划的人,都值得读完本文。以下为法规客观解读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一、为什么是现在
出境入境管理法施行13年,出境人数增长数倍,规则却长期靠部门规章和个案处理支撑。这次由国务院层面出行政法规,官方答记者问列了三个原因:一是出境安全风险防范——近年一些国家和地区战乱、治安事件频发,需要制度化的安全提醒和劝阻机制;二是入境审查——少数人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、骗取证件;三是中介服务乱象——2018年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准入许可后,机构数量快速增长,出现底数不清、夸大宣传、协助造假等问题。
换句话说是补课,不是收紧:把过去靠通知、靠个案处理的事情,变成有明确条文、明确罚则的规则。
二、出境的权利与边界:四类法定情形
新规没有增加任何人的出境义务,它做的是把”不准出境”的授权边界写清楚。依据第3条、第4条,中国公民在以下情形可能被决定不准出境:
- 1. 因骗取出入境证件、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——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至3年内不准出境。注意:限制的是行为后果,不是拘留本身。
- 2. 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,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——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驻外外交机构核实,由境内住所地省级政府决定,自回国之日起6个月至3年不准出境。
- 3. 违反出口管制、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,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、技术安全——由国务院商务等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。这条与近年技术出口监管收紧是同一个逻辑。
加上第3条的总则:出境事由应当真实、合法;提供虚假材料、虚假陈述的,不予签发证件或不准出境。
把这些条文放在一起看,逻辑很清楚:限制出境针对的是行为,不是身份。条文里没有任何一条针对”有海外资产的人”。过去几年流传的”高净值人群被限制出境”的说法,在这部新规里找不到依据——法规列的是骗证、非法出入境、危害国家安全利益、违反出口管制四类行为。
三、被限制之后:程序权利反而被写明了
新规在明确授权的同时,第一次把被限制人的程序权利写进了行政法规(第6条):
- 决定机关应当书面告知不准出境的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和救济途径;
- 移民管理机构执行时应当按决定机关通知的内容告知当事人;
- 例外只有一种:可能影响国家安全、刑事案件侦查的情形,可以不告知。
也就是说,如果一个人真的被限制出境,他有权知道为什么、依据是什么、怎么救济。这在过去并不明确。对守法公民,这是保护;对确有情形的人,这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。
四、外国人来华:不准入境情形与反制清单
第5条把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情形写全:境外申请签证或口岸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、虚假陈述的;因妨害国(边)境管理受过刑事处罚的;因骗取证件、非法出入境受过行政处罚的——1年至5年不准入境。
同时,外国人被列入反制清单、不可靠实体清单、恶意实体清单,或被采取反制和限制措施的,由移民管理机构和签证机关依法不予签发证件或不准入境。官方口径的原话是”为加强反制裁、反干预、反’长臂管辖’法治应对”。这是把已有的涉外反制措施在出境入境环节落地,属于对等逻辑的延续,不是新增动作。
五、行业侧:出境入境中介备案制回来了
对行业影响最大的是第7条至第13条。
- 备案制:从事出境入境政策咨询、证件代办、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,实行备案管理。机构设立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备案;新规施行前已从事的,自9月15日起90日内补办备案。备案细则由国家移民管理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——尚未出台,行业需密切关注。
- 机构条件:依法设立;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;有具备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和与业务相适应的资金、场所;有健全的管理制度。从事出境中介的,还需与境外有关服务机构建立合作或签署有效合作意向书。
- 境外企业、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;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外资和港澳台资机构可以依法从事。
- 禁止行为:发布虚假信息、夸大宣传、误导性宣传招徕;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;协助违规办理签证、居留证件、护照;泄露个人信息;超范围经营。违反的,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处1至5倍罚款,情节严重吊销执照,直接责任人处1至5万元罚款。
- 一条此前没有的硬规矩:公职人员、军队人员委托办理外国国籍、境外永久居留资格、境外居留证件的,中介机构不得办理,并应当及时向监察机关报告。
最后一条约束的是中介机构,不是个人。个人层面,如果身份情况涉及上述情形,最稳妥的做法是在做任何规划前先完成合规评估——这正是专业法律意见的用武之地。
六、对家庭规划意味着什么
三句话:
- 1. 正常出境、正常换证、正常旅行,不受任何影响。新规限制的是行为,不是身份。
- 2. 材料真实性第一次被提高到行政法规层面。虚假邀请函、虚假陈述,个人罚5000元至1万元,单位罚1万至5万元,还叠加不准出境的后果。过去”材料美化”的灰色操作,现在有明确的法律代价。
- 3. 规划的顺序变了。先做合规诊断,再做身份和资产安排。这个顺序在837号令(对外投资新规,7月1日已施行)和841号令之间形成了闭环:钱怎么出去、人怎么出去,都有了明文规则。对长期做跨境安排的家庭,合规框架本身就是最值得先投入的部分。
9月15日后,普通公民出境会变难吗?
不会。新规不增加任何正常出境手续,旅行、商务、留学、探亲照常办理。限制出境针对的是四类法定情形:骗取证件、非法出入境、危害国家安全利益、违反出口管制。
什么情况下会被”不准出境”6个月至3年?
因骗取证件或非法出入境被行政拘留的,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至3年;在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,回国之日起6个月至3年。是否适用由移民管理机构根据违法情形决定。
出境入境中介机构现在需要做什么?
新规施行前已从事中介服务的,自9月15日起90日内向所在地移民管理机构补办备案;新设机构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备案。具体办法待国家移民管理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。
中介机构哪些行为被禁止?
发布虚假信息、夸大宣传、误导性宣传;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;协助违规办理签证、居留证件、护照;泄露个人信息;超范围经营。公职人员、军队人员的境外身份类委托不得办理,且须报告监察机关。
